接下来为大家讲解成品油是否复合计税,以及成品油消费税附加税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目前消费税从量计征的有啤酒、黄酒、成品油。复合计征的有卷烟和白酒。除了上述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的应税消费品外,其余的都是从价计征消费税的。
法律分析:从价计税:烟(雪茄、烟丝)、其他酒、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从量计税:啤酒、成品油。既从价计税又从量计税:烟(卷烟)、白酒。
又称从量计征。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资源税、 车船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船舶吨税等税种,都属于从量税。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 应税消费品 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也属于从量税。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除了一些关税、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和盐税等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其他的税种基本上都是从价计征消费税。消费税是对消费品的营业额征收的各种税种的总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列举的十五个税目(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以及涂料)。计税方式主要包括从量计征、从价计征以及从量从价复合计征。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种,旨在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并确保国家财政收入。从价计征消费税是指根据商品的销售价格和法定税率来计算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这里的税率是根据不同的税目在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的。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关键是确定销售额。
1、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征收、复合计税征收。其中,实行从量定额计征的有黄酒、啤酒、成品油(含柴油);实行复合计征的有卷烟、白酒;实行从价计征的是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
2、解析:选项 AC: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有啤酒、黄酒、成品油(柴油属于成品 油)。选项 BD: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
3、本题考核消费税的税率。从量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限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4、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法的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所以这一题选择BCD。本题主要考查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计算,目前,只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第三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第五类: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从量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量、面积等为计税依据,按照固定税额标准计征的税收,又称从量计征。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船舶吨税等税种,都属于从量税。
从量计征消费税有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船舶吨税等税种。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应税消费品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也属于从量税。消费税是针对特殊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商品流转税,属于价内税。
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都是从量征收的应税消费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第四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消费税共设有15个税目,分别是: 烟: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卷烟在生产、进口和批发环节***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方式。 酒:涵盖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
关于成品油是否复合计税,以及成品油消费税附加税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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